一、警徽制作要由组织局部配,定点消费进行担任供货,并由县级及其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内部供给销售。警徽制作禁止市场上销售警徽,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倒卖国度制止或者限制自在买卖的物资,物品"的行为论处。
二、警徽制作由组织部从消费旗徽的企业中来指定企业制作,如果是非定点消费企业制作的警徽一律不可消费,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超越运营范围依法处置。
三、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得在市场上购置警徽,违者由上级党组织或该党所在党组织处置办理。增强警徽制作的定点制造,保证内部销售和运用管理。
四、警徽制作和销售整个过程需要各级党委组织部应和工商行政机关亲密配合,增强协作,共同做好管理工作。